房产中介费收费标准
房中介一般的收费规定是:房产买卖中介费的收费标准为房产交易额的0.5%至2%,房产交易额在10万元(含10万元)以下的按2%收取,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金额(含100万元)的,按1%收取,超过100万元金额以上的按0.5%收取。中介收取服务费,应按每宗交易额计算,而不应该按照买卖双方分别计算。
二手房交易中介费按比例收取:最常见方式,一般为房屋成交总价的1%-3%(部分城市可能更高或更低)。具体费率分档:房产交易额10万元(含)以下按2%收取;10万元至100万元(含)按1%收取;100万元以上按0.5%收取。若实行独家代理,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中介协商,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%。
二手房交易价格在100万至150万之间的,中介费为2%; 二手房交易价格在150万至200万之间的,中介费为1%; 二手房交易价格在200万至300万之间的,中介费为0.8%; 二手房交易价格在300万以上的,中介费为0.5%。需要注意的是,以上收费标准不包括增值税和印花税等其他费用。
全款交易下,二手房中介费并无固定标准,通常在成交价的1%至3%之间,具体受地区、房屋总价、服务内容及中介机构品牌等因素影响,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。常见收费模式比例收费:通常由买方承担,比例在成交价的1%至3%之间。例如,200万元的房产按2%收费,中介费为4万元。
房产买卖的中介费通常为房屋成交总价的1%-3%。具体来说:中介费的一般标准:房产买卖的中介费根据房屋成交总价的不同而有所差异。一般来说,交易额10万元以内的部分,中介费按2%收取;交易额在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部分,中介费按1%收取;交易额100万元以上的部分,中介费则按0.5%收取。
黑价联[2014]59号文件内容
1、或市场调节价。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,要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明确收费所对应的服务内容等;实行市场调节价的,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由委托和受托双方,依据服务内容、服务成本、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。
2、培训费由具备资质的培训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收费批复,按要求收费;考试费用执行黑价联〔2009〕59号文件。 补修办法、时间安排全省补修的集中授课时间为11月10日—12月25日。集中授课结束后,由补修院校安排时间,进行专题讲座、研究讨论、课外辅导及答疑等。
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的通知【计价格(1995)971号文件...
1、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的通知【计价格(1995)971号文件】主要内容如下:目的:为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,维护房地产中介服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建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正常的市场秩序。
2、基础文件:在改革过程中,深圳市编制了全国首部以《国家计委、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估价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》(计价格^[1995]^971号)等文件为基础适用的地方工程计价依据。这些文件为深圳市的工程计价提供了政策指导和依据。
3、根据1995年7月17日发布的国家计委和建设部计价格[1995]971号通知,合法设立并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机构,如房地产咨询、价格评估和经纪公司,可以为企事业单位、社团、个人及外国客户等提供房地产开发投资、管理、消费等方面的中介服务,并收取合理的费用。
4、根据《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的通知》计价格(1995)971号文件的规定,房地产评估收费采用累进税率的方式进行计算。具体而言,对于100万及以下的房屋评估,收费比率为5‰;对于101万至1000万(含1000万)的房屋评估,收费比率则为5‰。